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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深山樵夫

朴素年代的“吃喝玩乐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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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2-2 10:39:0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4-11 10:28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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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犹如一块或黄、或灰、或其他色泽的泥巴,从童年的湿软,走过青年的稠滑,穿过中年的粘硬,终至老年的干涩。如今家乡,是否还留有童年的泥巴,粘在岁月那面斑驳的涂鸦墙上?关键是,那面墙还在不在?墙若在,或许还能寻到半星泥痕。时光不仅模糊记忆,也模糊答案,让许多往事变得模棱两可。岁月的泥墙,早已被无数次风雨洗掠,绝大多数踪迹全无。泥巴裹着日子的尘烟、四季的冷暖、田野的气息,斑驳了岁月,穿越了时空,风干了光阴,稳稳承载着朴素年代的全部记忆。只是岁月的尘埃,从不会在原地等我们。除非,我们一同转身,走回那个朴素而干净的年代。

小时候的玩,天真无邪,不带半分贬义。我们用手团泥做“陶艺”,捏虫鸟、家具、工具、动物、花草,把童年填得满满当当,把笑声撒满院落。比如捡回附近陶瓷厂废弃的石膏模具,淘来细腻的陶泥填入,固定严实,等几日阴干,再轻轻打开两半模具,一只亲手做的小熊猫泥胎便诞生了。可做空心,可做实心,只是我们没有釉料,没法点染黑白,更无缘进窑烧制成光洁可爱的瓷熊猫。我们自有办法:用蜡烛仿制,白色部分熔白蜡,黑色部分熔红蜡,几番试验,竟真做出红白相间的空心大熊猫。又举一反三,捏出茶杯、盘子、勺子等各式泥胎。这般自在玩耍,手上沾满泥点,心里盛满欢喜,连周遭的鸟兽虫鱼都似心生羡慕。

燕子用尖喙叼泥筑巢,就在我家北屋门楣上安家,冬去春来,岁岁归来。阳沟里的蚯蚓慵懒地拱泥,一副闲散模样,把湿土松透,掘出细小微孔,堆起世上最迷你的山丘。土鳖深藏土里钻泥,练就一身土遁功夫,平日无人留意,唯有鸡弄折了爪子,人们才想起它,捉来喂瘸鸡,一两日便痊愈。蟋蟀踩着泥土唱曲,专爱在夜深人静时轻吟,声音清亮,从不喧嚣。最执着的是蝉,在地下默默掘泥数年,我们寻常难觅踪迹,只等雨后,树下才露出豆粒大的洞口,刮去浮土,便见一口竖井,插一根细枝,稍等片刻,知了猴便顺杆而上,成了我们的战利品。

玩,未必全是玩物丧志的贬义,有时也是一种开化、一种启智,一种悄悄助力成长的力量。正如那首外国童诗所写:儿童爱树木,树木爱儿童,树木看着儿童玩,不觉已成百岁翁。

若在画纸上涂抹,可称信笔涂鸦;可若把泥巴狠狠甩在墙上,泥点牢牢粘住,鼓起一个个皮肤上的小疙瘩,何尝不是另一种更质朴的涂鸦?那日看到一段视频,有名人当众玩摔泥巴:把湿透的黄泥团成碗状,用力摔在地上,黄泥轰然炸开,声响清脆,是一种安全又解压的玩法,不似鞭炮那般有险。细小的菜籽,如茄子籽、萝卜籽、白菜籽,也可裹进泥团,干燥存放过冬,待春来播种,敲碎泥块,均匀撒入菜地,浇上水,不多日便嫩芽破土,一株株俏皮可爱,像活过来的小卡通。

我们玩的泥巴,分黄、红、黑、白、灰数种。黄色泥巴出自村北黄土坡,可捏泥碗、泥丸、小人,是童年最常见的玩伴。把黄泥团成弹丸晒干,装弹弓发射,可打麻雀、射知了,乐趣十足。黑色泥巴来自地下或地表:地下是炭末,地上是洗煤池、煤场散落的煤粉。这种泥巴脏、累、枯燥,少用来玩耍,多是和泥做煤饼:炭泥掺一定比例黄泥与水,不用手揉,而用锨拌匀,摊在锯末上晾干,便是一家一季做饭、烧水、取暖的燃料。红泥巴黏性极强,遇水不化,可堵漏洞、做隔水层,也能捏成泥哨、粘泥,越干越坚硬,岁月愈久愈牢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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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4-10 13:18:57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4-15 06:00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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朴素年代,有些快乐是刻骨铭心的,也是不离不弃的。例如:喜欢书,从年少到年老,喜欢用读书感受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的温暖,喜欢用读书感受月光的穿云破雾的快乐,喜欢用读书把一个个枯燥的日子过得逍遥自在、诗意盎然。

喜欢书,这是我平生至乐。亲戚、朋友、同学、邻里,无人不知。

有的亲戚说我买书是乱花钱,将来定会受穷。我唯有心怀感激,谢过他们苦口婆心的劝导。只是这预言,下得实在太早。如今我已退休,衣食安稳,生活有靠,从未有过贫困之忧。我虽不清楚祖宗十八代是否皆爱读书,但确知爷爷奶奶、父母、兄弟姐妹,无一例外,都是爱书之人。我亦盼后辈儿孙,皆能与书为伴,既要忠厚传家,也要耕读继世。时至今日,我虽算不上富贵荣华,却也绝非贫困潦倒。爱书,是缘分,是情分,更是本分。

也有朋友,与我同道,同样爱书。尤其早年相交的友人中,不少是因书结缘、以书相知。譬如一位名叫季军的朋友,大连理工大学毕业,后来从中石化第十建设公司离职,做起了律师。我与他,便是在一家书店相识。彼时他生活拮据,看中一本当期的《收获》丛刊,翻了又翻,迟迟不肯买下,想来是囊中羞涩。我看出他的迟疑与失落,上前攀谈,一来二往,竟成莫逆之交。自那以后,他基本不必再买书,只读我藏书中的文学书刊,便已足够。他是极守信的人,两三周便能读完几本,总是完璧归赵,再借再还,彼此的交往与交流,也日渐深厚。当年他还只是见习律师,尚不能独立出庭办案,如今早已在业内站稳脚跟,从容执业,口碑甚佳,业内外皆赞他人品正直、仗义善良——这正是律师这一行当里,最难得可贵的品质。某次闲谈,他说:正义或许不在书本里,但衡量正义、守护正义的法度,全都在书里。

我的同学,无论小学、中学还是大学,绝大多数也都爱看书。只是在买书这件事上,他们不像我这般舍得花费。在那个朴素的年月,人人手头拮据,开销繁多,只看书不买书,实属情理之中。书,不必花钱便能读到,本就是最理想的境界。知识本无价,阅读却有价,至少要肯花钱买书来读吧?若有一日,想读任何书都无需花钱,那才是真正美美与共的幸事,只是如今尚不能实现。

就像大文豪苏轼,一生写诗撰文无数,涉猎之广、造诣之深,用他自己的诗句形容,正是“横看成岭侧成峰,远近高低各不同”。可他无论谪居黄州、惠州,还是儋州,一生屡遭饥寒,著书行文,也不得不为稻粱谋。正如圣人孔子所言:食色,性也。人在饥寒交迫之时,读书不能饱腹;可一旦立身成事,读书,必定是走向成功最坚实的阶梯。

话说回来,在那个朴素年代,我与旁人的不同,便是甘愿花钱买“闲书”。而亲戚同学朋友们,从不肯花钱买闲书,攒下的钱,要用来娶妻、盖房(如今是买房)、买车(从自行车到小汽车),要用来吃穿(从煎饼窝头到珍馐美味,从粗布衣衫到时尚华服),要用来游历(从门前山野到走遍世界)。所以,当他们成家立业、坐拥娇妻美眷时,我还在一盏寒灯之下,如饥似渴地读那些旁人眼中的“闲书”,宛如古寺小僧,青灯孤影,安于寂寞。当他们有人腰缠万贯、锦衣玉食、意气风发时,我依旧是那个不穷不富、不嗔不怨、不张扬、不浮夸的平凡人。

因爱书(本无错)、买书(旁人眼中的错)、痴书(旁人眼中的痴),我与他们渐渐渐行渐远。我有幸成为他们眼中一道模糊的人生风景,也有幸跳出自我,静观这一场前世修来、今生盛放、清晰可辨、栩栩如生的人间百态。想当年,青春正好,风华正茂,虽不能指点江山,却也心怀激扬文字的热忱。少不更事的我,不逐名利、不忙创业、不汲汲于钱财,被人称作“书痴”“傻子”,也是理所当然。我从不辩解,也无意改变本心,时至今日,依旧与读书不离不弃。

譬如如今的《人民文学》,堪称文学顶级殿堂,2026年改版增页,每期刊发一部长篇小说,形成“一长一中多短”的全新格局,再辅以散文、诗歌栏目,更具生机,更具风骨,我也愈发爱读。

想当年,“粪土当年万户侯”是何等崇高境界,人纵一生矢志追寻,也未必能至。可我始终相信: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。想归想,至今我未曾从书中觅得半分黄金璀璨,也未曾寻到颜如玉的身影。终日与书为伴,在外人看来,不免呆头呆脑、憨直木讷。虽不至猥琐粗鄙,却也绝非高大完美。当发小的孩子都能打酱油时,我尚且孤身一人,更谈不上成家生子。我也曾自责,也曾失落,可这份痴爱已成习性,改不了,放不下,也不愿回头。

读书、爱书、买书、藏书,成了我一生的“恶习”,至今未曾悔改,仿佛要误我一生。这“恶习”如同染上瘾症,虽不曾毒发伤身,却也相伴至今,成了一种麻木里的欢喜。我在方寸斗室之间,捧卷而读,仿佛将一生都交付于这场安静的修行。跟着但丁的诗篇,从炼狱到地狱,再向着天堂前行,去奏响生命里的金钟玉振。如今想来,所幸,爱书只伤己,不害人。

因着爱书,年少时我也曾有心愿:做一名书店老板,便可不必花钱遍览群书;做一名新闻记者,便可笔下观世、心怀山河。可惜这两个心愿,终究如竹篮打水,一场空梦。恰如当年读到美国诗人朗费罗《人生颂》中的句子:

别用悲伤的调子对我讲:
人生不过是幻梦一场!
因为昏睡的灵魂等于死亡,
事物的真相和外表不一样。

生命是真实的!生命是诚挚的!
坟墓并不是它的终点;
你本是尘土,仍要归于尘土,
这话指的并不是灵魂。

我们的归宿和道路,
既不是享乐,也不是受苦;
而是行动,让每个明天
都比今天走得更远。

技艺长存,光阴飞逝;
我们的心,尽管勇敢坚强,
仍像蒙着布皮的鼓,
敲着丧乐走向坟场。

在世界这个辽阔的战场,
在人生这个宿营地上,
别做任人驱赶的哑巴牛羊!
要做斗争中的英雄好汉!

别指望未来,不管它多么美好!
让逝去的往事埋葬它的尸骨!
行动吧——把握活生生的现在!
胸怀内心,头顶上苍!

伟人的生平都在提醒我们:
我们可以让自己的一生崇高;
当我们告别尘世,能在时间的沙滩上
留下一行行足迹;

这些足迹,也许另一个人
横渡人生茫茫大海,
一个不幸遇难的兄弟,
见了,会重新振作起来。

那么,让我们奋起行动吧,
胸怀壮志,迎接任何命运;
不断进取,不断追求,
要学会劳作,学会等待。

如今的我,恰似一个文字的搬运工,以文字为砖,搬了一辈子(人生未竟,亦未搬够)。这般活法,后悔过吗?气馁过吗?说实话,也曾有过。但更多的,是不后悔、不气馁。

二十出头时,在《中国青年》杂志上读过一篇《猩子和凤子》,深受触动。故事不必细述,其中有几句诗,大意是:“单身汉,想妻不必空乱忧……拿得起光阴起大屋,自有春燕上梁头。”至今记忆犹新,且深信不疑。虽时至今日,尚未能用光阴筑起大屋,但我始终坚信:理想,是照亮人生的太阳。有些事,不是不能实现,只是终会实现。

我虽做不到“生当作人杰,死亦为鬼雄”,却也自有心境:若有一日,捧着一本心爱之书,淡然离开尘世,亦是一种圆满境界。抑或,把这世间当作一本永远读不完的大书,甘做一生一世的小学生,也甚好。学要谦卑,心要纯粹,活到老,学到老。正如幼读魏征《谏太宗十思疏》中所言:“念高危,则思谦冲而自牧。”

任凭风吹雨打,任凭世事浮沉,任凭富贵清贫,任凭海阔天空,我的心,安安稳稳生长在一本喜欢的书里——这,便足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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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4-11 10:40:1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4-11 11:06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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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爱书,算是一种嗜好吗?抑或是一种癖好?用现代医学眼光看,这算不算心理正常的表现?我想,即便在贫穷的年代,人也总得有一样属于自己的爱好。譬如我的邻居刚,比我大一岁,有个爱吐唾沫的习惯,和他在一起,就得忍受他每隔一两分钟便“噗”一声的毛病。这陋习起初家人邻里都没在意,可上了小学,便引来老师同学的注意,甚至有人私下说他整天“吐屎”。话传进父母和两个姐姐耳里,便轮番劝诫,让他改正。可积习难改,父亲无奈,只得动武管教,一见他当众吐唾沫,巴掌便落在脸上,白嫩的脸颊立时印上红肿的五指痕。我们见了,便打趣劝他:“赶紧改了吧。”他也羞赧地答应,可玩到兴头上,依旧忍不住“噗、噗”几声。我们知道他身不由己、情不自禁,却仍真心盼他早日改掉陋习,立好人前模样。

后来,父亲送他去外村拜武师习武强身,他与我们玩耍的时日少了,那唾沫乱飞的毛病竟渐渐淡了,几乎不再犯。这般改习惯,一来二去,足足耗了一两年,堪比戒断一场瘾。戒掉自是豁然开朗,可最怕的,便是旧习复发。

想来,爱书,何尝不是一种瘾?而我,怕是一辈子也戒不掉。

朴素年代,书籍奇缺,我每见到一本好书、新书,便如饿狼撞见肥羊,像饥寒之人扑在面包上,两眼放光。可真要买,囊中羞涩,只能软磨硬泡,向母亲开口要钱。

还有别的法子吗?有,却都无济于事。

那时书店一来新书,便牵动人心。古典的《三国演义》《水浒全传》《说岳全传》《杨家将》,当代的《红旗谱》《煤城怒火》《大刀记》《上海的早晨》……每一本,都让人魂牵梦绕。当年,新华书店是书籍发行的唯一渠道,连课本都由它统一发售。我家附近的书店,不过三间沿街屋,因公社驻地在此,便设在这里。三间房,隔出一间做管理员路姐的住处,另两间摆满书柜。一进门,便是两个并排的玻璃书柜,里面整齐码着书;靠窗一张红漆三屉桌,左拐是木柜台,黄漆仍有光泽;过道对面,立着三个高大书柜,政治书、连环画、样板戏、字典、《金光大道》《海霞》《龙江颂》……琳琅满目。

那时的书,多是限量。来几本《沸腾的群山》《唐诗选集》,按规定要先给机关、学校、厂矿图书室预留一两套,剩下的才对外售卖。在知识贫瘠的年月,人们对书的渴望格外炽热,能从书店抢到一本新到的书,那份喜悦与荣耀,简直无法言说。

我曾痴恋一套上下卷《三国演义》,向母亲软磨硬泡了三四天。母亲终是无奈,从灰色布衣右下角的口袋里,摸出两块钱“巨款”递给我。我攥着钱,一路飞奔到书店,买下心心念念的书。那份欢喜,至今回想,仍像一步登上了天堂。我分明听见一阵钟声在心底回荡,其实,那是我心跳得又急又响,快要撞出胸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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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4-12 11:21:1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4-12 12:15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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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书与看书:那个时代的回响与今朝的宽宥

买书—看书,看书—买书,这构成了我朴素年代生活最核心的注脚,时时摆在工作与学习的首要位置。只是那时的看书方式尚显粗疏,粗读之下,很多精彩内容如雨过地皮湿,转瞬便在记忆中淡去。

究其原因,皆是时代所赐。在那个书籍极度匮乏的岁月里,借阅的周转速率极高——有时承诺明日归还,一日之内按常速阅读远远不够;况且挑灯夜读受限,既怕惊扰家人休憩,翌日清晨又要上班务农或奔赴学堂。除去诸般羁绊,可支配的阅读时间极短,于是“无师自通”的快速阅读成了每个人自创的法门。

如今市面上有专门的申论课程,有专业老师教人短时读完一本书,那是标准化的快速阅读,与当年的境遇大相径庭。那好比吃饭,不经细嚼慢咽便直接吞咽,是囫囵吞枣,不宜提倡。明知不可,却万般无奈,只能厚书快读,只记大体脉络、关键人物与主干主线。一本热门书籍在众人手中传诵,交流的快感虽如夏日微风,风过有清凉,过后却了无踪迹,但这已是当时最大的慰藉。

朴素年代,书籍出版有限,常如厨师不顾客味,做出不甚合口的膳食,却又不得不食,以解精神饥渴。但那时的人心纯粹,认可文学的“高大上”,时代造就了一大批舞台、荧幕经典,至今仍震耳发聩、引人入胜。彼时作家与读者的距离,如天壤之别;别说提笔创作,连阅读的边界都被严管严控,作家寥若晨星,刺破天穹,令读者生敬畏而难及。

所幸,今朝已是最好的时代。读书之门径大开,门类丰盈:书法有王羲之、柳公权;绘画有《清明上河图》、《蒙娜丽莎》;文学戏剧更是百花齐放,鲁迅、郭沫若、巴金、老舍、孙犁、赵树理,乃至巴尔扎克、雨果、但丁、托尔斯泰,经典名作俯拾皆是;当代作家亦是繁星璀璨,王蒙、莫言、余华、王安忆……作为文学爱好者,虽自知与名家差距甚远,却欣喜地看到这份差距正在悄然缩小。即便是古典文学瑰宝,如《红楼梦》《三国演义》等,如今也被人们深入研读,成果频出,为当代文学提供重要借鉴。

仓廪实而知礼节,笔锋健而著文章。十四亿人口的大国,完全能容纳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专业与业余作家。专业作品喜闻乐见,业余创作亦在悄然兴起。

我们有幸生逢此盛世,可广泛阅读、从容执笔、直抒胸臆,甚至著书留名,当倍加珍惜。这是一个海纳百川、百舸争流、万马奔腾、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时代。阅读即是学习,学习亦是阅读;猎奇志异、自我陶醉、主流统领的朴素时代已然过去。切莫辜负这大好时光与美好时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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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4-14 07:59:5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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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喜欢,所以热爱。养花养鱼,是这样;买书看书,也是这样。去书店逛,是我的常态,离家不过百十米,书店坐北朝南、青砖红瓦,与一旁的铁匠铺近在咫尺。书店西侧隔着一条窄巷,便是一家国营肉食店,专卖猪肉。每天上午九点开门前,门口早已排起长队。那时候的人买肉,和如今大不相同,都专挑膘肥的,好拿回家炼油、炒菜。在朴素的年代,能吃上一顿肉,便是日子里难得的改善,哪像如今这般随心所欲,想红烧、清炒、蒸煮、卤制、油炸,都尽可随心。我们那时不说买肉,直白地叫“割肉”,店里的猪肉都是当天清晨宰杀,肉质鲜亮,还不带皮,一摆就是两扇,合起来便是整头猪。店里几乎不卖下水,只偶尔有猪腰子,一扇肉也就一个,大多没人稀罕,最后都被广场上的八陡国营饭店收了去。

肉铺顺着大街再往西走,便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,算得上是整个村庄乃至公社(后来改称镇)的财富重地。书店、肉铺、银行并排临街,清一色青砖红瓦,门窗全刷着绿漆——那是当年国营商铺统一的色调。不远处的百货店、饭店、理发店、蔬菜店也都是一身绿,连窗上的铁棂都漆成绿色。这些店铺的门也长得大同小异:上半截是玻璃,下半截是木板,关门时要把玻璃部分插上木板,每天清晨卸门板、傍晚再装门板,是所有商铺雷打不动的规矩。

书店东边是一条小河,隔河便是国营旅店,这处地方,我在前文里也曾提过几笔。旅馆的王叔退休后,他儿子“老茂”接了班,也端上了公家的饭碗,成了肉铺里的新伙计。一时间,老茂成了街上人人羡慕的“红人”,走在路上,街坊邻里都主动上前搭话,连他走路的姿态,都透着几分轻快得意。这也实在情有可原,在那个物资匮乏的朴素年代,书店店员、肉铺师傅、百货售货员、饭店师傅、蔬菜营业员、粮站工作人员,都是庄里响当当的人物。他们可以不认识你,但家家户户,都巴不得能和他们攀上几分交情。

就像对门的王家四嫂,是村里学校的老师,我一向尊称她张老师。有次闲聊,她笑着说,自家八九岁的儿子曾一本正经地告诉她:“妈,我长大了,要找个蔬菜店卖菜的媳妇,那样咱们全家吃菜,就不用拎着网兜天天排队了。”这便是朴素年代最真实的日常。

还记得邻居四哥讲过一则笑话:有个孩子做课外作业,要用“只要……就能……”造句,他琢磨半天,忽然眼前一亮,提笔写下:“只要有熟人,就能走后门。”老师见了十分重视,觉得孩子思想出了偏差,连忙找来家长。家长一头雾水赶来,弄清原委后,非但没责备,反倒拍手叫好:“我儿子造得好!这话说的就是实在事儿!”弄得老师哭笑不得,这件事,也在乡里乡间传了许久。

说起买东西走后门,但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,大都有过切身感受。买布要布票,吃油要油票,烧煤要炭证,口粮全凭购粮本,样样都受限制。就说老茂,每天就两扇猪肉,供应量有限,人人都想要三分瘦七分肥的,最差也得四六肥瘦,可就那么点肉,想让人人满意,谈何容易。

老茂守着肉铺干了一辈子,如今上了年纪,依旧没闲着,生肉、卤肉都卖。遇上五天一集,便在街上摆生肉摊;平日里中午、傍晚,就推着车卖熟肉。前几年我回老家,几次都碰见他,他卤的猪头肉味道地道醇厚,街坊四邻都认这个味儿。

光阴须臾,白驹过隙。那个朴素的年代,一晃已近半个世纪。当年墙上随处可见的“发展经济,保障供给”标语,或许还残留在某间老铺子的墙壁上,静静镌刻着一个时代的印记。只是如今,再没人把这些当作热点或是缺憾。如今物阜民丰、应有尽有,只要手里有钱,线上线下,想买什么便买什么。那些凭票排队、托人找关系的日子,早已化作一段温厚的回忆,藏在岁月深处,也藏在我们这代人的心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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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昨天 15:3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4-21 15:45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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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光已从朴素年代走向新时代。对于未来的中国,连外国人也不敢预期会有多么美好!没有最好,只有更好。就像朴素年代,我们的日子没有他们滋味,但我们知耻后勇,学然后补短板,中国的发展速度一骑绝尘,那些高鼻梁蓝眼睛的外国人不得不佩服,即使他们心中万般不甘,但事实摆在面前,无法回避。

比如书籍,朴素年代是缺少书,也没有钱买书,也鲜少有人去读书。学习时政是当时的狂热,古人的书只能从有限的渠道极少量读到。例如当时刘兰芳播讲的评书《岳飞传》《杨家将》风靡一时,至今让人记忆犹新,甚至还津津乐道。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,作为一个时代的重要标志,我们一步一步从拨乱反正的新时期走入当今改革开放的新时代。

如今,我们想看什么书都能看到,不论是诸子百家,唐诗宋词元曲,还是二十四史,各类传奇、演义、志异、神魔;还是现当代作家如鲁迅、巴金、茅盾、老舍、沈从文等名作;更有国外列夫·托尔斯泰、高尔基、普希金、巴尔扎克、莫泊桑、雨果、莎士比亚、塞万提斯、但丁、歌德、拜伦、雪莱、泰戈尔等文豪的传世经典。当今文坛名家名作众多,莫言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,这是当今世界文坛的最高荣誉。我感觉中国作家,应该有更多人携作品获得这一荣誉。同时,我渴望中国也设立一个类似诺贝尔基金,以奖励世界上各类贡献非凡卓越的人才,特别是文学和数学方面的旷代奇才。

不知怎的,过去的那段朴素年代总是让人这样怀念和不舍。八十年代、九十年代的月光里,总像有嫦娥飞舞,总让人感受到不一样的质朴,感觉在如梦似幻的境界。那时的蓝天白云、树木草丛,也至今让人如此留恋和怀想。

“路姐好!”“李老弟好!”

那是1984年10月某日,我坐公交下班,在博山窑广站上车——那时我在八陡镰刀厂工作。刚上车,就遇上了老家原八陡书店的工作人员,那时叫服务员。朴素年代信仰为人民服务,这称谓与现代餐饮酒店的服务员不可同日而语。那时候还没有经理、老板这类称呼,若是再晚几年,书店的店员路姐,便该称作路经理了,时光很玩皮,让她错过了这一称号。

在我很小的时候,路姐就在书店工作。书店属于公社管理,对口区里新华书店。见到路姐,我又想起与书店有关的、朴素年代里那些纯粹的快乐记忆。

从上车到终点站还有五站,我们便一路聊了起来。
“你现在还像以前那样喜欢买书、看书吗?”
“是,我参加工作了,有工资了,就能用挣的钱买书看了。”

路姐听后赞许地点头微笑:“看书是个好习惯。”
“是,我也不喜欢别的,就是好看书。”

此时的路姐,早已离开八陡书店,和丈夫去了张店,在中心路上租了个门头,专卖博山磨椎(高庄)老面馒头,生意十分受欢迎。尤其是在张店的博山老乡,格外偏爱那馒头里浓浓的麦香味。每天购买的人排成长队,常常供不应求。看着路姐的脸面,比在书店工作时光鲜多了,真是应了那句“树挪死,人挪活”。

路姐当年总是尽力帮我买到喜欢的书,那份情谊,犹如旱田逢雨露。如今想起来,乘着时光的飞船,仍能感受到当年捧着一本心仪书籍时,那种爱不释手、如饥似渴、恨不得立刻先睹为快的心情。路姐有一儿一女,都比我小至少六岁,算到如今,路姐也该八十岁左右了。

遥想当年,刚进入八十年代,社会生活忽然生动起来。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慢慢取代,书店里的书也渐渐丰富。《大刀记》《红旗谱》《上海的早晨》等长篇小说,引得读者争相追捧;《苦菜花》《迎春花》《山菊花》《红日》《烈火金刚》《铁道游击队》等,更是让不大的书店熙熙攘攘、门庭若市。上班的、放学的、务农的乡人,只要路过,绝不会错过。即便有事来不及进去,也要留恋地张望一眼书店里散发出的书香光芒,贪婪地嗅一嗅那比鲜花还要诱人的墨香。

书店里的一本本书,是生活浓缩的颜料。在阅读里,它们在人们眼前、心中与未来,铺展出一幅幅美好的画卷。想着爱吃的饭菜,如今叫美食,便会畅想不久的将来,肉蛋菜粮能放开供应,人们再也不用为吃发愁;想着爱穿的衣裳,如今叫时装,也会盼着日子越来越好,穿得鲜亮体面。

朴素年代里,家有婚嫁喜事,总要打一套新家具。家具打磨光滑之后,便要上漆。那漆本是白色,熬熟之后便成透亮的黑色,一种带着光泽的黑,仿佛有灵性。拌上桐油,便能完美地覆在家具之上。刚上的大漆娇嫩,不能触碰,不能强光直晒,漆面上要盖薄毯或矾布,还要定时洒些清水养护。

这漆还“咬人”,有些人对漆味格外敏感,会引发皮肤炎症,起一串连着的水泡,当地人叫“葡萄泡”。只要远离漆房,慢慢便会消退,若是挠破感染,就得去医院消炎。一个月后,大漆“满月”,揭去包裹,漆面如镜,色泽如黑金,满屋异香,是一种令人沉醉的芬芳。之后还要用拧干水的抹布轻轻擦拭,越擦越亮。

轻漆则有漆片和液体两种,也有香气,只是比大漆清淡许多,颜色偏黄。

如今回想当年,好不容易买到一本心仪已久的书,捧在手里的那份珍视与欢喜,竟和这上好的大漆如出一辙——慢慢打磨,细细养护,越品越亮,越久越香。

那种捧着新书的心情,当真比漆匠打磨出的漆面还要光亮、还要珍贵。那时候一本书得来不易,往往要攒上好些天的零钱,或是托人捎带,一旦拿到手,连边角都舍不得折一下,封面总要仔细包好,生怕沾了灰、弄了皱,就像对待刚上了漆、还在养护的新家具一般小心。

白天要在厂里上班,只能趁着早晚和午休的间隙翻看。常常是下班回家,草草吃完晚饭,天刚擦黑,就着昏黄的电灯,一头扎进书里。窗外是安静的村庄与街巷,屋内只有书页翻动的轻响,那些跌宕的故事、鲜活的人物,便在灯光下一点点铺展开来,比白天任何光景都要动人。读到入神处,常常忘了时间,直到家人催促睡觉,才恋恋不舍地合上书,还要在心里把情节回味好几遍,方能睡去。

那时候的书,不只是自己读,更是邻里乡亲间最珍贵的交情。一本好书,往往要在好几个人手里传上一圈。你借我看三天,我借他读几日,人人都爱惜得很,绝不乱涂乱画,更不会随意损毁。有时为了能早点读到一本抢手的书,还会和相熟的伙伴约好时间,互相交换、轮流翻看。那股子如饥似渴的劲头,如今想来,依旧滚烫真切。

路姐当年在书店里的身影,也便这样和书香、灯光、旧时光紧紧缠在了一起。她递过来的不只是一本书,更是朴素岁月里,一份难得的光亮与希望。就像上好的大漆历经时日愈发温润厚重,那些年读过的书、遇见的人、走过的日子,也在时光里慢慢沉淀,成了心底最珍贵、最难忘的记忆。

时代一路向前,当年的小书店早已换了模样,曾经稀缺的书籍如今唾手可得,可那份在清贫岁月里与书相逢的狂喜、捧着书本不愿放下的执着,却始终刻在记忆深处,一想起,便满是温暖与心安。
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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