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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深山樵夫

朴素年代的“吃喝玩乐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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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2-2 10:39:0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4-11 10:28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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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犹如一块或黄、或灰、或其他色泽的泥巴,从童年的湿软,走过青年的稠滑,穿过中年的粘硬,终至老年的干涩。如今家乡,是否还留有童年的泥巴,粘在岁月那面斑驳的涂鸦墙上?关键是,那面墙还在不在?墙若在,或许还能寻到半星泥痕。时光不仅模糊记忆,也模糊答案,让许多往事变得模棱两可。岁月的泥墙,早已被无数次风雨洗掠,绝大多数踪迹全无。泥巴裹着日子的尘烟、四季的冷暖、田野的气息,斑驳了岁月,穿越了时空,风干了光阴,稳稳承载着朴素年代的全部记忆。只是岁月的尘埃,从不会在原地等我们。除非,我们一同转身,走回那个朴素而干净的年代。

小时候的玩,天真无邪,不带半分贬义。我们用手团泥做“陶艺”,捏虫鸟、家具、工具、动物、花草,把童年填得满满当当,把笑声撒满院落。比如捡回附近陶瓷厂废弃的石膏模具,淘来细腻的陶泥填入,固定严实,等几日阴干,再轻轻打开两半模具,一只亲手做的小熊猫泥胎便诞生了。可做空心,可做实心,只是我们没有釉料,没法点染黑白,更无缘进窑烧制成光洁可爱的瓷熊猫。我们自有办法:用蜡烛仿制,白色部分熔白蜡,黑色部分熔红蜡,几番试验,竟真做出红白相间的空心大熊猫。又举一反三,捏出茶杯、盘子、勺子等各式泥胎。这般自在玩耍,手上沾满泥点,心里盛满欢喜,连周遭的鸟兽虫鱼都似心生羡慕。

燕子用尖喙叼泥筑巢,就在我家北屋门楣上安家,冬去春来,岁岁归来。阳沟里的蚯蚓慵懒地拱泥,一副闲散模样,把湿土松透,掘出细小微孔,堆起世上最迷你的山丘。土鳖深藏土里钻泥,练就一身土遁功夫,平日无人留意,唯有鸡弄折了爪子,人们才想起它,捉来喂瘸鸡,一两日便痊愈。蟋蟀踩着泥土唱曲,专爱在夜深人静时轻吟,声音清亮,从不喧嚣。最执着的是蝉,在地下默默掘泥数年,我们寻常难觅踪迹,只等雨后,树下才露出豆粒大的洞口,刮去浮土,便见一口竖井,插一根细枝,稍等片刻,知了猴便顺杆而上,成了我们的战利品。

玩,未必全是玩物丧志的贬义,有时也是一种开化、一种启智,一种悄悄助力成长的力量。正如那首外国童诗所写:儿童爱树木,树木爱儿童,树木看着儿童玩,不觉已成百岁翁。

若在画纸上涂抹,可称信笔涂鸦;可若把泥巴狠狠甩在墙上,泥点牢牢粘住,鼓起一个个皮肤上的小疙瘩,何尝不是另一种更质朴的涂鸦?那日看到一段视频,有名人当众玩摔泥巴:把湿透的黄泥团成碗状,用力摔在地上,黄泥轰然炸开,声响清脆,是一种安全又解压的玩法,不似鞭炮那般有险。细小的菜籽,如茄子籽、萝卜籽、白菜籽,也可裹进泥团,干燥存放过冬,待春来播种,敲碎泥块,均匀撒入菜地,浇上水,不多日便嫩芽破土,一株株俏皮可爱,像活过来的小卡通。

我们玩的泥巴,分黄、红、黑、白、灰数种。黄色泥巴出自村北黄土坡,可捏泥碗、泥丸、小人,是童年最常见的玩伴。把黄泥团成弹丸晒干,装弹弓发射,可打麻雀、射知了,乐趣十足。黑色泥巴来自地下或地表:地下是炭末,地上是洗煤池、煤场散落的煤粉。这种泥巴脏、累、枯燥,少用来玩耍,多是和泥做煤饼:炭泥掺一定比例黄泥与水,不用手揉,而用锨拌匀,摊在锯末上晾干,便是一家一季做饭、烧水、取暖的燃料。红泥巴黏性极强,遇水不化,可堵漏洞、做隔水层,也能捏成泥哨、粘泥,越干越坚硬,岁月愈久愈牢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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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4-10 13:18:57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4-15 06:00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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朴素年代,有些快乐是刻骨铭心的,也是不离不弃的。例如:喜欢书,从年少到年老,喜欢用读书感受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的温暖,喜欢用读书感受月光的穿云破雾的快乐,喜欢用读书把一个个枯燥的日子过得逍遥自在、诗意盎然。

喜欢书,这是我平生至乐。亲戚、朋友、同学、邻里,无人不知。

有的亲戚说我买书是乱花钱,将来定会受穷。我唯有心怀感激,谢过他们苦口婆心的劝导。只是这预言,下得实在太早。如今我已退休,衣食安稳,生活有靠,从未有过贫困之忧。我虽不清楚祖宗十八代是否皆爱读书,但确知爷爷奶奶、父母、兄弟姐妹,无一例外,都是爱书之人。我亦盼后辈儿孙,皆能与书为伴,既要忠厚传家,也要耕读继世。时至今日,我虽算不上富贵荣华,却也绝非贫困潦倒。爱书,是缘分,是情分,更是本分。

也有朋友,与我同道,同样爱书。尤其早年相交的友人中,不少是因书结缘、以书相知。譬如一位名叫季军的朋友,大连理工大学毕业,后来从中石化第十建设公司离职,做起了律师。我与他,便是在一家书店相识。彼时他生活拮据,看中一本当期的《收获》丛刊,翻了又翻,迟迟不肯买下,想来是囊中羞涩。我看出他的迟疑与失落,上前攀谈,一来二往,竟成莫逆之交。自那以后,他基本不必再买书,只读我藏书中的文学书刊,便已足够。他是极守信的人,两三周便能读完几本,总是完璧归赵,再借再还,彼此的交往与交流,也日渐深厚。当年他还只是见习律师,尚不能独立出庭办案,如今早已在业内站稳脚跟,从容执业,口碑甚佳,业内外皆赞他人品正直、仗义善良——这正是律师这一行当里,最难得可贵的品质。某次闲谈,他说:正义或许不在书本里,但衡量正义、守护正义的法度,全都在书里。

我的同学,无论小学、中学还是大学,绝大多数也都爱看书。只是在买书这件事上,他们不像我这般舍得花费。在那个朴素的年月,人人手头拮据,开销繁多,只看书不买书,实属情理之中。书,不必花钱便能读到,本就是最理想的境界。知识本无价,阅读却有价,至少要肯花钱买书来读吧?若有一日,想读任何书都无需花钱,那才是真正美美与共的幸事,只是如今尚不能实现。

就像大文豪苏轼,一生写诗撰文无数,涉猎之广、造诣之深,用他自己的诗句形容,正是“横看成岭侧成峰,远近高低各不同”。可他无论谪居黄州、惠州,还是儋州,一生屡遭饥寒,著书行文,也不得不为稻粱谋。正如圣人孔子所言:食色,性也。人在饥寒交迫之时,读书不能饱腹;可一旦立身成事,读书,必定是走向成功最坚实的阶梯。

话说回来,在那个朴素年代,我与旁人的不同,便是甘愿花钱买“闲书”。而亲戚同学朋友们,从不肯花钱买闲书,攒下的钱,要用来娶妻、盖房(如今是买房)、买车(从自行车到小汽车),要用来吃穿(从煎饼窝头到珍馐美味,从粗布衣衫到时尚华服),要用来游历(从门前山野到走遍世界)。所以,当他们成家立业、坐拥娇妻美眷时,我还在一盏寒灯之下,如饥似渴地读那些旁人眼中的“闲书”,宛如古寺小僧,青灯孤影,安于寂寞。当他们有人腰缠万贯、锦衣玉食、意气风发时,我依旧是那个不穷不富、不嗔不怨、不张扬、不浮夸的平凡人。

因爱书(本无错)、买书(旁人眼中的错)、痴书(旁人眼中的痴),我与他们渐渐渐行渐远。我有幸成为他们眼中一道模糊的人生风景,也有幸跳出自我,静观这一场前世修来、今生盛放、清晰可辨、栩栩如生的人间百态。想当年,青春正好,风华正茂,虽不能指点江山,却也心怀激扬文字的热忱。少不更事的我,不逐名利、不忙创业、不汲汲于钱财,被人称作“书痴”“傻子”,也是理所当然。我从不辩解,也无意改变本心,时至今日,依旧与读书不离不弃。

譬如如今的《人民文学》,堪称文学顶级殿堂,2026年改版增页,每期刊发一部长篇小说,形成“一长一中多短”的全新格局,再辅以散文、诗歌栏目,更具生机,更具风骨,我也愈发爱读。

想当年,“粪土当年万户侯”是何等崇高境界,人纵一生矢志追寻,也未必能至。可我始终相信: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。想归想,至今我未曾从书中觅得半分黄金璀璨,也未曾寻到颜如玉的身影。终日与书为伴,在外人看来,不免呆头呆脑、憨直木讷。虽不至猥琐粗鄙,却也绝非高大完美。当发小的孩子都能打酱油时,我尚且孤身一人,更谈不上成家生子。我也曾自责,也曾失落,可这份痴爱已成习性,改不了,放不下,也不愿回头。

读书、爱书、买书、藏书,成了我一生的“恶习”,至今未曾悔改,仿佛要误我一生。这“恶习”如同染上瘾症,虽不曾毒发伤身,却也相伴至今,成了一种麻木里的欢喜。我在方寸斗室之间,捧卷而读,仿佛将一生都交付于这场安静的修行。跟着但丁的诗篇,从炼狱到地狱,再向着天堂前行,去奏响生命里的金钟玉振。如今想来,所幸,爱书只伤己,不害人。

因着爱书,年少时我也曾有心愿:做一名书店老板,便可不必花钱遍览群书;做一名新闻记者,便可笔下观世、心怀山河。可惜这两个心愿,终究如竹篮打水,一场空梦。恰如当年读到美国诗人朗费罗《人生颂》中的句子:

别用悲伤的调子对我讲:
人生不过是幻梦一场!
因为昏睡的灵魂等于死亡,
事物的真相和外表不一样。

生命是真实的!生命是诚挚的!
坟墓并不是它的终点;
你本是尘土,仍要归于尘土,
这话指的并不是灵魂。

我们的归宿和道路,
既不是享乐,也不是受苦;
而是行动,让每个明天
都比今天走得更远。

技艺长存,光阴飞逝;
我们的心,尽管勇敢坚强,
仍像蒙着布皮的鼓,
敲着丧乐走向坟场。

在世界这个辽阔的战场,
在人生这个宿营地上,
别做任人驱赶的哑巴牛羊!
要做斗争中的英雄好汉!

别指望未来,不管它多么美好!
让逝去的往事埋葬它的尸骨!
行动吧——把握活生生的现在!
胸怀内心,头顶上苍!

伟人的生平都在提醒我们:
我们可以让自己的一生崇高;
当我们告别尘世,能在时间的沙滩上
留下一行行足迹;

这些足迹,也许另一个人
横渡人生茫茫大海,
一个不幸遇难的兄弟,
见了,会重新振作起来。

那么,让我们奋起行动吧,
胸怀壮志,迎接任何命运;
不断进取,不断追求,
要学会劳作,学会等待。

如今的我,恰似一个文字的搬运工,以文字为砖,搬了一辈子(人生未竟,亦未搬够)。这般活法,后悔过吗?气馁过吗?说实话,也曾有过。但更多的,是不后悔、不气馁。

二十出头时,在《中国青年》杂志上读过一篇《猩子和凤子》,深受触动。故事不必细述,其中有几句诗,大意是:“单身汉,想妻不必空乱忧……拿得起光阴起大屋,自有春燕上梁头。”至今记忆犹新,且深信不疑。虽时至今日,尚未能用光阴筑起大屋,但我始终坚信:理想,是照亮人生的太阳。有些事,不是不能实现,只是终会实现。

我虽做不到“生当作人杰,死亦为鬼雄”,却也自有心境:若有一日,捧着一本心爱之书,淡然离开尘世,亦是一种圆满境界。抑或,把这世间当作一本永远读不完的大书,甘做一生一世的小学生,也甚好。学要谦卑,心要纯粹,活到老,学到老。正如幼读魏征《谏太宗十思疏》中所言:“念高危,则思谦冲而自牧。”

任凭风吹雨打,任凭世事浮沉,任凭富贵清贫,任凭海阔天空,我的心,安安稳稳生长在一本喜欢的书里——这,便足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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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4-11 10:40:1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4-11 11:06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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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爱书,算是一种嗜好吗?抑或是一种癖好?用现代医学眼光看,这算不算心理正常的表现?我想,即便在贫穷的年代,人也总得有一样属于自己的爱好。譬如我的邻居刚,比我大一岁,有个爱吐唾沫的习惯,和他在一起,就得忍受他每隔一两分钟便“噗”一声的毛病。这陋习起初家人邻里都没在意,可上了小学,便引来老师同学的注意,甚至有人私下说他整天“吐屎”。话传进父母和两个姐姐耳里,便轮番劝诫,让他改正。可积习难改,父亲无奈,只得动武管教,一见他当众吐唾沫,巴掌便落在脸上,白嫩的脸颊立时印上红肿的五指痕。我们见了,便打趣劝他:“赶紧改了吧。”他也羞赧地答应,可玩到兴头上,依旧忍不住“噗、噗”几声。我们知道他身不由己、情不自禁,却仍真心盼他早日改掉陋习,立好人前模样。

后来,父亲送他去外村拜武师习武强身,他与我们玩耍的时日少了,那唾沫乱飞的毛病竟渐渐淡了,几乎不再犯。这般改习惯,一来二去,足足耗了一两年,堪比戒断一场瘾。戒掉自是豁然开朗,可最怕的,便是旧习复发。

想来,爱书,何尝不是一种瘾?而我,怕是一辈子也戒不掉。

朴素年代,书籍奇缺,我每见到一本好书、新书,便如饿狼撞见肥羊,像饥寒之人扑在面包上,两眼放光。可真要买,囊中羞涩,只能软磨硬泡,向母亲开口要钱。

还有别的法子吗?有,却都无济于事。

那时书店一来新书,便牵动人心。古典的《三国演义》《水浒全传》《说岳全传》《杨家将》,当代的《红旗谱》《煤城怒火》《大刀记》《上海的早晨》……每一本,都让人魂牵梦绕。当年,新华书店是书籍发行的唯一渠道,连课本都由它统一发售。我家附近的书店,不过三间沿街屋,因公社驻地在此,便设在这里。三间房,隔出一间做管理员路姐的住处,另两间摆满书柜。一进门,便是两个并排的玻璃书柜,里面整齐码着书;靠窗一张红漆三屉桌,左拐是木柜台,黄漆仍有光泽;过道对面,立着三个高大书柜,政治书、连环画、样板戏、字典、《金光大道》《海霞》《龙江颂》……琳琅满目。

那时的书,多是限量。来几本《沸腾的群山》《唐诗选集》,按规定要先给机关、学校、厂矿图书室预留一两套,剩下的才对外售卖。在知识贫瘠的年月,人们对书的渴望格外炽热,能从书店抢到一本新到的书,那份喜悦与荣耀,简直无法言说。

我曾痴恋一套上下卷《三国演义》,向母亲软磨硬泡了三四天。母亲终是无奈,从灰色布衣右下角的口袋里,摸出两块钱“巨款”递给我。我攥着钱,一路飞奔到书店,买下心心念念的书。那份欢喜,至今回想,仍像一步登上了天堂。我分明听见一阵钟声在心底回荡,其实,那是我心跳得又急又响,快要撞出胸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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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4-12 11:21:1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4-12 12:15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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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书与看书:那个时代的回响与今朝的宽宥

买书—看书,看书—买书,这构成了我朴素年代生活最核心的注脚,时时摆在工作与学习的首要位置。只是那时的看书方式尚显粗疏,粗读之下,很多精彩内容如雨过地皮湿,转瞬便在记忆中淡去。

究其原因,皆是时代所赐。在那个书籍极度匮乏的岁月里,借阅的周转速率极高——有时承诺明日归还,一日之内按常速阅读远远不够;况且挑灯夜读受限,既怕惊扰家人休憩,翌日清晨又要上班务农或奔赴学堂。除去诸般羁绊,可支配的阅读时间极短,于是“无师自通”的快速阅读成了每个人自创的法门。

如今市面上有专门的申论课程,有专业老师教人短时读完一本书,那是标准化的快速阅读,与当年的境遇大相径庭。那好比吃饭,不经细嚼慢咽便直接吞咽,是囫囵吞枣,不宜提倡。明知不可,却万般无奈,只能厚书快读,只记大体脉络、关键人物与主干主线。一本热门书籍在众人手中传诵,交流的快感虽如夏日微风,风过有清凉,过后却了无踪迹,但这已是当时最大的慰藉。

朴素年代,书籍出版有限,常如厨师不顾客味,做出不甚合口的膳食,却又不得不食,以解精神饥渴。但那时的人心纯粹,认可文学的“高大上”,时代造就了一大批舞台、荧幕经典,至今仍震耳发聩、引人入胜。彼时作家与读者的距离,如天壤之别;别说提笔创作,连阅读的边界都被严管严控,作家寥若晨星,刺破天穹,令读者生敬畏而难及。

所幸,今朝已是最好的时代。读书之门径大开,门类丰盈:书法有王羲之、柳公权;绘画有《清明上河图》、《蒙娜丽莎》;文学戏剧更是百花齐放,鲁迅、郭沫若、巴金、老舍、孙犁、赵树理,乃至巴尔扎克、雨果、但丁、托尔斯泰,经典名作俯拾皆是;当代作家亦是繁星璀璨,王蒙、莫言、余华、王安忆……作为文学爱好者,虽自知与名家差距甚远,却欣喜地看到这份差距正在悄然缩小。即便是古典文学瑰宝,如《红楼梦》《三国演义》等,如今也被人们深入研读,成果频出,为当代文学提供重要借鉴。

仓廪实而知礼节,笔锋健而著文章。十四亿人口的大国,完全能容纳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专业与业余作家。专业作品喜闻乐见,业余创作亦在悄然兴起。

我们有幸生逢此盛世,可广泛阅读、从容执笔、直抒胸臆,甚至著书留名,当倍加珍惜。这是一个海纳百川、百舸争流、万马奔腾、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时代。阅读即是学习,学习亦是阅读;猎奇志异、自我陶醉、主流统领的朴素时代已然过去。切莫辜负这大好时光与美好时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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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4-14 07:59:5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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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喜欢,所以热爱。养花养鱼,是这样;买书看书,也是这样。去书店逛,是我的常态,离家不过百十米,书店坐北朝南、青砖红瓦,与一旁的铁匠铺近在咫尺。书店西侧隔着一条窄巷,便是一家国营肉食店,专卖猪肉。每天上午九点开门前,门口早已排起长队。那时候的人买肉,和如今大不相同,都专挑膘肥的,好拿回家炼油、炒菜。在朴素的年代,能吃上一顿肉,便是日子里难得的改善,哪像如今这般随心所欲,想红烧、清炒、蒸煮、卤制、油炸,都尽可随心。我们那时不说买肉,直白地叫“割肉”,店里的猪肉都是当天清晨宰杀,肉质鲜亮,还不带皮,一摆就是两扇,合起来便是整头猪。店里几乎不卖下水,只偶尔有猪腰子,一扇肉也就一个,大多没人稀罕,最后都被广场上的八陡国营饭店收了去。

肉铺顺着大街再往西走,便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,算得上是整个村庄乃至公社(后来改称镇)的财富重地。书店、肉铺、银行并排临街,清一色青砖红瓦,门窗全刷着绿漆——那是当年国营商铺统一的色调。不远处的百货店、饭店、理发店、蔬菜店也都是一身绿,连窗上的铁棂都漆成绿色。这些店铺的门也长得大同小异:上半截是玻璃,下半截是木板,关门时要把玻璃部分插上木板,每天清晨卸门板、傍晚再装门板,是所有商铺雷打不动的规矩。

书店东边是一条小河,隔河便是国营旅店,这处地方,我在前文里也曾提过几笔。旅馆的王叔退休后,他儿子“老茂”接了班,也端上了公家的饭碗,成了肉铺里的新伙计。一时间,老茂成了街上人人羡慕的“红人”,走在路上,街坊邻里都主动上前搭话,连他走路的姿态,都透着几分轻快得意。这也实在情有可原,在那个物资匮乏的朴素年代,书店店员、肉铺师傅、百货售货员、饭店师傅、蔬菜营业员、粮站工作人员,都是庄里响当当的人物。他们可以不认识你,但家家户户,都巴不得能和他们攀上几分交情。

就像对门的王家四嫂,是村里学校的老师,我一向尊称她张老师。有次闲聊,她笑着说,自家八九岁的儿子曾一本正经地告诉她:“妈,我长大了,要找个蔬菜店卖菜的媳妇,那样咱们全家吃菜,就不用拎着网兜天天排队了。”这便是朴素年代最真实的日常。

还记得邻居四哥讲过一则笑话:有个孩子做课外作业,要用“只要……就能……”造句,他琢磨半天,忽然眼前一亮,提笔写下:“只要有熟人,就能走后门。”老师见了十分重视,觉得孩子思想出了偏差,连忙找来家长。家长一头雾水赶来,弄清原委后,非但没责备,反倒拍手叫好:“我儿子造得好!这话说的就是实在事儿!”弄得老师哭笑不得,这件事,也在乡里乡间传了许久。

说起买东西走后门,但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,大都有过切身感受。买布要布票,吃油要油票,烧煤要炭证,口粮全凭购粮本,样样都受限制。就说老茂,每天就两扇猪肉,供应量有限,人人都想要三分瘦七分肥的,最差也得四六肥瘦,可就那么点肉,想让人人满意,谈何容易。

老茂守着肉铺干了一辈子,如今上了年纪,依旧没闲着,生肉、卤肉都卖。遇上五天一集,便在街上摆生肉摊;平日里中午、傍晚,就推着车卖熟肉。前几年我回老家,几次都碰见他,他卤的猪头肉味道地道醇厚,街坊四邻都认这个味儿。

光阴须臾,白驹过隙。那个朴素的年代,一晃已近半个世纪。当年墙上随处可见的“发展经济,保障供给”标语,或许还残留在某间老铺子的墙壁上,静静镌刻着一个时代的印记。只是如今,再没人把这些当作热点或是缺憾。如今物阜民丰、应有尽有,只要手里有钱,线上线下,想买什么便买什么。那些凭票排队、托人找关系的日子,早已化作一段温厚的回忆,藏在岁月深处,也藏在我们这代人的心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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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4-21 15:32:5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4-21 15:45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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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光已从朴素年代走向新时代。对于未来的中国,连外国人也不敢预期会有多么美好!没有最好,只有更好。就像朴素年代,我们的日子没有他们滋味,但我们知耻后勇,学然后补短板,中国的发展速度一骑绝尘,那些高鼻梁蓝眼睛的外国人不得不佩服,即使他们心中万般不甘,但事实摆在面前,无法回避。

比如书籍,朴素年代是缺少书,也没有钱买书,也鲜少有人去读书。学习时政是当时的狂热,古人的书只能从有限的渠道极少量读到。例如当时刘兰芳播讲的评书《岳飞传》《杨家将》风靡一时,至今让人记忆犹新,甚至还津津乐道。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,作为一个时代的重要标志,我们一步一步从拨乱反正的新时期走入当今改革开放的新时代。

如今,我们想看什么书都能看到,不论是诸子百家,唐诗宋词元曲,还是二十四史,各类传奇、演义、志异、神魔;还是现当代作家如鲁迅、巴金、茅盾、老舍、沈从文等名作;更有国外列夫·托尔斯泰、高尔基、普希金、巴尔扎克、莫泊桑、雨果、莎士比亚、塞万提斯、但丁、歌德、拜伦、雪莱、泰戈尔等文豪的传世经典。当今文坛名家名作众多,莫言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,这是当今世界文坛的最高荣誉。我感觉中国作家,应该有更多人携作品获得这一荣誉。同时,我渴望中国也设立一个类似诺贝尔基金,以奖励世界上各类贡献非凡卓越的人才,特别是文学和数学方面的旷代奇才。

不知怎的,过去的那段朴素年代总是让人这样怀念和不舍。八十年代、九十年代的月光里,总像有嫦娥飞舞,总让人感受到不一样的质朴,感觉在如梦似幻的境界。那时的蓝天白云、树木草丛,也至今让人如此留恋和怀想。

“路姐好!”“李老弟好!”

那是1984年10月某日,我坐公交下班,在博山窑广站上车——那时我在八陡镰刀厂工作。刚上车,就遇上了老家原八陡书店的工作人员,那时叫服务员。朴素年代信仰为人民服务,这称谓与现代餐饮酒店的服务员不可同日而语。那时候还没有经理、老板这类称呼,若是再晚几年,书店的店员路姐,便该称作路经理了,时光很玩皮,让她错过了这一称号。

在我很小的时候,路姐就在书店工作。书店属于公社管理,对口区里新华书店。见到路姐,我又想起与书店有关的、朴素年代里那些纯粹的快乐记忆。

从上车到终点站还有五站,我们便一路聊了起来。
“你现在还像以前那样喜欢买书、看书吗?”
“是,我参加工作了,有工资了,就能用挣的钱买书看了。”

路姐听后赞许地点头微笑:“看书是个好习惯。”
“是,我也不喜欢别的,就是好看书。”

此时的路姐,早已离开八陡书店,和丈夫去了张店,在中心路上租了个门头,专卖博山磨椎(高庄)老面馒头,生意十分受欢迎。尤其是在张店的博山老乡,格外偏爱那馒头里浓浓的麦香味。每天购买的人排成长队,常常供不应求。看着路姐的脸面,比在书店工作时光鲜多了,真是应了那句“树挪死,人挪活”。

路姐当年总是尽力帮我买到喜欢的书,那份情谊,犹如旱田逢雨露。如今想起来,乘着时光的飞船,仍能感受到当年捧着一本心仪书籍时,那种爱不释手、如饥似渴、恨不得立刻先睹为快的心情。路姐有一儿一女,都比我小至少六岁,算到如今,路姐也该八十岁左右了。

遥想当年,刚进入八十年代,社会生活忽然生动起来。计划经济被市场经济慢慢取代,书店里的书也渐渐丰富。《大刀记》《红旗谱》《上海的早晨》等长篇小说,引得读者争相追捧;《苦菜花》《迎春花》《山菊花》《红日》《烈火金刚》《铁道游击队》等,更是让不大的书店熙熙攘攘、门庭若市。上班的、放学的、务农的乡人,只要路过,绝不会错过。即便有事来不及进去,也要留恋地张望一眼书店里散发出的书香光芒,贪婪地嗅一嗅那比鲜花还要诱人的墨香。

书店里的一本本书,是生活浓缩的颜料。在阅读里,它们在人们眼前、心中与未来,铺展出一幅幅美好的画卷。想着爱吃的饭菜,如今叫美食,便会畅想不久的将来,肉蛋菜粮能放开供应,人们再也不用为吃发愁;想着爱穿的衣裳,如今叫时装,也会盼着日子越来越好,穿得鲜亮体面。

朴素年代里,家有婚嫁喜事,总要打一套新家具。家具打磨光滑之后,便要上漆。那漆本是白色,熬熟之后便成透亮的黑色,一种带着光泽的黑,仿佛有灵性。拌上桐油,便能完美地覆在家具之上。刚上的大漆娇嫩,不能触碰,不能强光直晒,漆面上要盖薄毯或矾布,还要定时洒些清水养护。

这漆还“咬人”,有些人对漆味格外敏感,会引发皮肤炎症,起一串连着的水泡,当地人叫“葡萄泡”。只要远离漆房,慢慢便会消退,若是挠破感染,就得去医院消炎。一个月后,大漆“满月”,揭去包裹,漆面如镜,色泽如黑金,满屋异香,是一种令人沉醉的芬芳。之后还要用拧干水的抹布轻轻擦拭,越擦越亮。

轻漆则有漆片和液体两种,也有香气,只是比大漆清淡许多,颜色偏黄。

如今回想当年,好不容易买到一本心仪已久的书,捧在手里的那份珍视与欢喜,竟和这上好的大漆如出一辙——慢慢打磨,细细养护,越品越亮,越久越香。

那种捧着新书的心情,当真比漆匠打磨出的漆面还要光亮、还要珍贵。那时候一本书得来不易,往往要攒上好些天的零钱,或是托人捎带,一旦拿到手,连边角都舍不得折一下,封面总要仔细包好,生怕沾了灰、弄了皱,就像对待刚上了漆、还在养护的新家具一般小心。

白天要在厂里上班,只能趁着早晚和午休的间隙翻看。常常是下班回家,草草吃完晚饭,天刚擦黑,就着昏黄的电灯,一头扎进书里。窗外是安静的村庄与街巷,屋内只有书页翻动的轻响,那些跌宕的故事、鲜活的人物,便在灯光下一点点铺展开来,比白天任何光景都要动人。读到入神处,常常忘了时间,直到家人催促睡觉,才恋恋不舍地合上书,还要在心里把情节回味好几遍,方能睡去。

那时候的书,不只是自己读,更是邻里乡亲间最珍贵的交情。一本好书,往往要在好几个人手里传上一圈。你借我看三天,我借他读几日,人人都爱惜得很,绝不乱涂乱画,更不会随意损毁。有时为了能早点读到一本抢手的书,还会和相熟的伙伴约好时间,互相交换、轮流翻看。那股子如饥似渴的劲头,如今想来,依旧滚烫真切。

路姐当年在书店里的身影,也便这样和书香、灯光、旧时光紧紧缠在了一起。她递过来的不只是一本书,更是朴素岁月里,一份难得的光亮与希望。就像上好的大漆历经时日愈发温润厚重,那些年读过的书、遇见的人、走过的日子,也在时光里慢慢沉淀,成了心底最珍贵、最难忘的记忆。

时代一路向前,当年的小书店早已换了模样,曾经稀缺的书籍如今唾手可得,可那份在清贫岁月里与书相逢的狂喜、捧着书本不愿放下的执着,却始终刻在记忆深处,一想起,便满是温暖与心安。
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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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4-28 10:11:0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5-30 08:57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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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5年6月,我11岁。正上小学三年级。此时的我,跟同龄的孩子一样,用一张纯白如纸的心地和一双渴求的眼睛,惊奇地看着这个朴素而美好的世界,心中充满了好奇、想像、探究和幻想,总想知道更多东西和更远的世界。那个年代,还没旅游这个概念,更不去说去实现了。如果说偶尔有外出的机会的话,那只能是离家出走,去流浪。即使出走,也不必担心还不回来,因为去走不远,注定还是要回来的。在家家吃粮紧张的日子里,一个手无分文的人,会得到路人同情的,但绝少会得到收留的。走来走去的,还得回家。家再穷,家里也有热汤热饭、全家在一起,也有一齐享受鸡鸣狗叫、晨鸟暮雁、旭日东升、夕阳西沉的快乐。

只要心中向往快乐,就总能找到快乐。偶尔听对门邻居王三娘说笑话:多年的老屋里都住着一个鬼,但这些鬼很守规矩,不害人、不伤人。对此,我将信将疑,很想试一下,想知道老屋里的鬼,是个什么样子。

别人家的空闲老屋不能去,也不可去。那只能是自己家院中的老屋了。可是,家里的北屋、东屋、西屋和南屋都有人住或经常有人去,或是食宿之所,或是旧物存放,南边的屋子靠街,有石磨,常由我和姐姐推磨做煎饼糊,所以也不算无人的老屋,更说不上是里面住着鬼了。

我想来想去,家里还真有一座无人的老屋,这让我十分的兴奋,就如同当年的堂吉诃德一样,精心做了一番准备。比如,怎样从母亲手里拿到这个老屋子的钥匙。

那老屋就在院子最东南角,在影壁墙的后面。墙皮早已斑驳脱落,木窗棂被风雨啃得发黑,平日里两扇木板大门紧锁,连大人都很少踏进去,只说是放些老辈人留下的旧东西。在我眼里,那简直就是藏着天大秘密的神秘之地,越不让靠近,我心里的火苗就越旺。

我在心里盘算了好几天,怎么开口才不被母亲一眼看穿。直接说想去看鬼,肯定要被一顿数落。我只好编了个理由,说想去老屋找找以前丢在里面的玻璃球,或是翻一翻有没有能用的旧书本。母亲起初不肯,说里面没有灯,光线很差,黑、潮、灰大,怕我磕着碰着,也怕我弄坏了里面的老物件。

我就软磨硬泡,跟在她身后转,一会儿帮着烧火,一会儿帮着喂鸡,嘴甜得像抹了蜜。母亲被我缠得没法,又看我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,终是松了口,从腰间那串沉甸甸的钥匙里,翻出一把锈迹斑斑的钥匙,递到我手里,再三叮嘱:只在门口看看,不许往里乱闯,更不许乱翻东西,看完立刻把门锁好,把钥匙送回来。

我攥着那把冰凉的钥匙,心“咚咚”地快要跳出嗓子眼,又紧张,又激动,又有几分害怕,像要去完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。我强装镇定,点点头,一溜烟朝着那座沉默多年的东南老屋跑去。

阳光明明好好地照在院子里,可一靠近老屋,就像被什么挡住了,连风都静了下来。我站在门前,深深吸了一口气,手微微发抖,把钥匙插进锁孔里,轻轻一转——“咔哒”一声,锁开了。

那一瞬间,我忽然有些胆怯,站在门口,迟迟不敢推开那两扇沉重的木门。

我到底要不要进去?老屋里面,真的住着王三娘说的那个不害人、守规矩的鬼吗?
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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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5-5 14:49:5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5-30 09:00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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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吱扭”一声,两扇带着岁月尘埃,被四季风霜雨雪洗涤过无数次的木门,被缓慢的推开了,光线比我更紧切地挤进去,里面是漆黑的,感觉眼前发黑,如同盲人走路,茫然不知其所以,眼睛在黑暗中一点一点适应着岁月拘囿的一段空间,它漆黑、苍白、潮湿,还有一种并不浓的腐朽味道,就如同朽木、废纸、石灰、尘土,因为长期固定在这里,久而久之,所形成的一种令人窒息的味道。如果这个时候鬼出现,我会一点也不奇怪。但我奇怪地是,鬼没有出现,鬼去哪里了?隐身了还是遁形了?反正我没有遇上,忐忑不安地心跳,终于平息了。此时,我想,这么潮湿、阴暗、密不透风的屋子,鬼能常年住在里面才怪呢?这是一座厢式小楼,一楼是一间坐东朝西的屋子,除了凹凸的青砖地面,里面什么也没有,只有带着尘土味的气息,几丝丝光线从窗缝中挤进来,像是拉上了院中晾衣服的兜条。院中的兜条,晾晒着四季的衣服、被褥,而这黑屋里的光线兜条,却永远是空荡的,似乎是秋千,在逼仄的空间中,与岁月同频、起舞,在怀念那些屋主人还在时的点滴琐事。但这时光的兜条,逗留是短暂的,只有在正午的强光下才可透射进来,在每一个旭日东升的早上或夕阳西沉的傍晚,他们只能如游子般在外面徘徊、徘徊。这里的氛围,让我有点感伤。此时,没有惊吓、惊奇、发现和探寻,只有茫然的思绪和淡淡的感念。我被一种被岁月凝固、聚集的味道包围着、裹挟着,失却刚打开门时的好奇与惊喜。此时,那常年漂泊在川蜀的亲人们,不知他们想不想家,想不想这曾经被柴米油盐熏陶过、被欢声笑语填满过、被梦中呓语惊醒过、被鸡鸣狗吠吵起过的日子。这一切,如今全部归零、暂时凝固,被岁月封尘了,那挤进来的光线,如同封条般,封闭了出行时留下的时光空白。好在这是二层楼,从门口左拐,上四五级台阶,再右转上三四阶台阶,到了一个平台,平台向南有一扇窗子,可以看到窗外的街道。窗子的格局很小,看到的是窗外邻居靠墙堆积的干柴、烧土,然后是一段十几米的街。八陡大街五里长,在这扇窗前,只能截取这十几米的封面,以及对面的邻居王三娘家,就是笑言老屋住着鬼的邻居。此时,我有点尴尬,有点自嘲,我成了闯入这老屋子的鬼了。在二楼的平台上,窗口的加持,让光线稍稍明亮了一点,我面对着是一扇贴着旧报纸的门,门并不大,也不沉重,向里一推,它极不情愿、略显迟疑的向我打开了里面的世界。虽然说世界有点词大,但想来比较合适,较之一楼,有一个大木箱子。被尘埃覆盖着,用手一沾,就会沾上黑黑的尘土,有一种略微炝鼻的气味。借着二楼北窗的微弱光线,我把目光聚集到木箱上,希望这是一个能让我惊喜的地方。箱子上是老式的合页,箱盖上有锁扣,但未上锁,我迟疑着要不要打开?若未经屋主人允许,私自打开别人箱子是一种不义行为,但主人远在千里之外,还是自己的本家至亲。终于我暗下决心打开,不管里面有什么东西,一律不动,如果是书,我可以借阅,看完后,一定悉数放回。我用颤抖的手,打开了箱盖,里面空荡的只有几本书,一本是世界地理,一本是初级中学语文课本。还有二本书:《郁达夫选集》《孽海花》。

指尖轻轻拂过书脊上厚厚的灰尘,粗糙的纸页触感瞬间将我拉回遥远的旧时光。那本中学语文课本边角早已卷翘,封面磨得发白,页脚处还有被反复翻阅留下的折痕,几处空白处写着稚嫩的字迹,笔画板板正正,依稀能辨认出是亲人年少时的笔记,有的是课堂上记下的诗词注解,有的是随手涂鸦的小图案,一笔一画都藏着不曾被岁月磨灭的青涩。那本《世界地理》书页微微泛黄,内页里夹着几片早已干枯的树叶,叶脉清晰可见,想来是当年随手摘下夹入书中,一夹便是半生,如今只剩干枯的轮廓,却依旧留着当年的草木余温。

我缓缓拿起那本《郁达夫选集》,封面是陈旧的墨色,翻开时,书页间发出细碎的轻响,像是岁月在低声呢喃。扉页上有一行淡蓝色的钢笔字,笔迹清秀,写着赠予的落款,正是我远方至亲的名字,墨迹历经多年已然淡去,却依旧能看清字里行间的温柔。随意翻开一页,字里行间的惆怅与温柔,和这老屋的气息莫名契合,仿佛能看见当年,亲人坐在这榆木床上,借着窗边微光静静读书的模样,窗外是八陡大街的烟火喧嚣,窗内是独属于自己的文字清欢,时光安静得能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。

再拿起《孽海花》,书身比另外几本更厚重些,书页间还留着淡淡的霉味,是老屋潮湿气息与纸张香气交织的味道,独特又让人安心。书里没有过多批注,却能看出被反复品读的痕迹,想必在那些远离家乡、思念故土的夜晚,这些书曾陪着亲人度过无数孤寂时光,成了漂泊岁月里唯一的精神慰藉。

我抱着这几本书,静静坐在布满灰尘的榆木床边,北窗的微光洒在书页上,也洒在我身上。周遭安静极了,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,还有窗外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,和记忆里老屋的声响渐渐重叠。这几本泛黄的旧书,却比任何珍宝都更让我动容。它们不是什么贵重物件,却是亲人留在这老屋里的时光印记,是他们年少的欢喜、青春的念想,是漂泊他乡时的精神寄托,更是这空荡荡老屋,唯一留存的人间烟火。

我没有翻动书本太久,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按原来的位置放回木箱,轻轻合上箱盖,生怕惊扰了这封存多年的旧梦。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,再次看向这二楼小屋,榆木床依旧静默,木箱子安稳立在原地,那些尘封的时光,仿佛又重新被好好安放。

走到窗边,再次望向窗外那截短短的八陡大街,干柴堆砌、邻里院落,一切都还是记忆里的模样。风从窗缝钻进来,带着老街的烟火气,也带着老屋独有的、岁月沉淀的味道。原来这老屋从没有真正空过,那些离去的亲人,把他们的青春、思念与过往,都藏在了这几本书里,藏在这一砖一瓦、一床一箱中,静静等着归人,等着有人来拾起这段被遗忘的时光。

我缓步走下楼梯,再次推开那扇老旧的木门,光线涌进来,身后是封存的岁月,身前是熟悉的老街。心中没有了来时的忐忑与茫然,只剩满满的感念与温情。这趟老屋之行,未曾遇见所谓的鬼神,却遇见了最珍贵的旧时光,遇见了亲人留在故土里,从未走远的牵挂。

轻轻合上木门,又是一声“吱扭”,和来时一样,却多了几分心安。老街的阳光洒在身上,温暖而明亮,而那座藏着旧书与回忆的老屋,依旧静静伫立在岁月里,守着一方故土,等着远方的亲人,早日归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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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5-7 09:47:5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5-30 09:01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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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过几天。我还是忘不掉老屋中的那些书,它们让我如此的心心念念、寝食难安。特别是,这些书是在书店买不到的,是禁书。愈是这样,愈对我有吸引力、诱惑力。

当我再次向母亲讨要老屋钥匙时,理由无须过多,只是她将钥匙交给我时,手还是迟疑的,“里面又潮湿又尘灰暴土的,还没有光线,你去干啥?”母亲问道。“王三娘说老屋里有好鬼,不害人,但上次未见到,这次想碰碰运气。”我这样的回答,让母亲释然了,她说“才怪。这么多年了,若有,我不早遇上了?”。还是上次的过程,这次进老屋只是比上次镇定、从容,如果说不怕鬼,那是自欺,因为老屋里没有鬼。所谓的“鬼”是那几本书。我很准确地找到那几本书,在母亲不在家时,将书藏到我住的东屋床单下,准备再悄悄阅读。当时,我还挺纳闷,为什么二叔当时能读,我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地读呢?后来,我有意无意在闲聊中,与麻子曲二哥,说起此书,他竟然知道,他说圣人说过,大意是这本书想教人让干什么?吃喝玩乐?朴素年代里这可是怙恶不悛的名声,我很专注听着,愈发对新发现的“旧书”充满好奇和渴望,认定书中定有出乎我意料的内容。

我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,先看了语文课本,那本语文课本,是1950年代的教材。封面已经泛黄,留下了频繁翻阅的磨损和褶皱。书本的尺幅比当时的教材要厚很多,翻看这本书让我十分快乐,当时读的内容都一点点的忘掉了,但有一篇却记忆如昨,这篇课文是作家老舍写的《我们在世界上抬起了头》。这篇文章写于1951年,那时新中国刚成立,老舍带领全家从欧洲归国,写下了这篇让人热血沸腾、感同身受的文章。文中历数作为一个中国人,在晚清:爱国=忠君,内心是迷茫的。在民国:军阀混战,无国可爱。在蒋政权时期:爱国有罪。在国外:中国人被歧视,抬不起头来。只有新中国:五星红旗高高飘扬、人民站起来了、我们在世界上抬起头。

他在文中深情写道:爱我们的国家吧,这国家值得爱!当时,对老舍这个作家的了解相当陌生。但能感受到他作为中国人的爱国激情,那种流在血脉中的爱。在几年之后,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,改革开放新时期到来,学习的课本成为全国统编教材,课本厚重了,从我们这一届初中开始,学制由二年改为三年。我们的语文课本中,有一篇老舍的文章《烈日和暴雨下》,节选自老舍的长篇小说《骆驼祥子》。后来,这部名著拍成了电影,影响极广。这时,我才逐步了解到老舍的生平及著述。当时,他所创作的话剧《茶馆》,风靡欧洲,广受欢迎,成为外国人了解中国的一个展现。后来还读了他写的《四世同堂》《正红旗下》等作品。他是满族人,八旗子弟,但都始终都有一颗滚烫的爱国心。

就这样,蜷在东屋的床沿,借着窗棂漏进来的细碎天光,我一遍遍摩挲着那本五十年代的旧语文课本,纸页泛黄发脆,指尖划过褶皱处,像触碰着一段沉淀下来的旧时光。老屋的尘土气息仿佛还沾在书页间,混着老旧纸张独有的墨香,在朴素的年少岁月里,酿成了最珍贵的欢喜。

读完老舍那篇《我们在世界上抬起了头》,心底久久激荡着一股说不出的温热。年少的我尚不懂家国沉浮的厚重,却能从字里行间读出那份压抑了百年、一朝舒展的骄傲。从前只知读书是识字、是课业,可捧着这本老屋寻来的旧书,才忽然懂得,文字里藏着山河岁月,藏着一代人的赤诚与情怀。

放下语文课本,我的目光又落向了床单下那几本被称作“禁书”的旧籍。心头的好奇愈发浓烈,麻子曲二哥口中那句暗含非议的评价,反倒像一粒种子,在我心底生了根。越是被世俗贴上禁忌的标签,越是想掀开蒙在书上的那层薄雾,看看内里究竟藏着怎样的文字、怎样的世事人情。

白日里安分守己劳作读书,待到夜深人静,家人都已安睡,我便悄悄拉上窗帘,借着一盏昏黄的小灯,小心翼翼取出那些老屋旧书。一页页缓缓翻开,褪去了年少的莽撞,多了几分敬畏与珍重。旧书的字迹有些模糊,纸页间偶有虫蛀的小洞,却丝毫不妨碍沉浸其中。

那时的岁月清贫又简单,没有琳琅的读物,没有喧嚣的娱乐,而老屋寻来的这些旧书,就像为我推开了一扇隐秘的窗。窗外是过往的人间百态,是不一样的世道人心,是课本里永远读不到的烟火与沧桑。我也渐渐明白,当年亲人偷偷品读这些书,大抵也是和我一般,在枯燥的年少时光里,贪恋着文字带来的另一个天地。

那些藏在床单下的夜晚,那些与旧书相伴的静谧时光,成了我童年最隐秘、最温柔的珍藏。老屋尘封的不只是落满尘埃的旧物,更是一代人读过的书、藏过的心事,而我无意间与这些旧书相逢,也从此在心底,埋下了一生眷恋文字、偏爱旧籍的情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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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26-5-11 07:31:2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26-5-12 06:19 编辑

(接续)

时光倏忽已过半个世纪,年少初读《郁达夫选集》的情景,至今依旧历历在目。《沉沦》《春风沉醉的晚上》《迟桂花》三篇尤刻在心。那时年纪尚浅,尚不能深解文字背后的苍凉与孤苦,只觉从未读过这般率真生猛的文字,诸多细节入眼入心,竟有一种微微触电般的阅读悸动。

像《沉沦》里那句“他今年才十七岁,自幼丧父,只有一个老母,住在故乡……天性非常忧郁,多愁善感,偏爱孤居独处”,时隔多年再重读,依旧能瞬间沉入文字,读懂那份少年漂泊的孤冷、身世飘零的落寞。郁达夫以笔为心,既悲悯底层小人物的坎坷命运,写尽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灵魂共鸣,又由衷礼赞贫贱烟火里不曾蒙尘的人性纯良。他借春风月夜的清柔景致,反衬落魄文人的孤寂潦倒、身世无依;越是良辰美景温柔缱绻,越衬得人生飘零无处安放,也正是他一生自伤身世、感伤颓废的文字底色。

而《迟桂花》,在我心里始终是最美、最易共情的小说。“因为开得迟,所以日子也经得久”,一句浅语,道尽人生况味;“但愿我们都是迟桂花”,更是一语走心,余味悠长。岁月渐长,人事渐历,才更懂这句文字里藏的通透与期许:人生不必争先,历经风雨沉淀而来的安稳与澄澈,往往更绵长、更醇厚。后来《迟桂花》被改编为电影《金秋桂花迟》,也让这份文字里的诗意与怅惘,有了影像的延续。

也是从遇见郁达夫开始,仿佛推开了一扇隐秘的文学之门,像发现新大陆一般,知晓教科书之外、寻常书店之内,还有万千人间书卷。《三家巷》里广州起义的风云跌宕,《苦菜花》中胶东老区的烽火家国,这些红色乡土经典,成了朴素年少岁月里最珍贵的精神滋养,默默丰盈了眼界与心境。

从文坛天才初唐王勃,年少便心生对文学天赋的敬畏;再到倾心仰慕刘绍棠与王蒙,少年时只闻其名、读其作品简介,无缘得见原著,唯有满心惦念与向往。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文艺复苏,典籍重版、新作问世,在家乡小小的书店里,终于寻得刘绍棠小说选与王蒙《青春万岁》,尘封多年的心底期盼,一朝圆满。

在遍读鲁郭茅巴诸大家之后,又邂逅了沈从文,更是一场惊喜的文学奇遇。他的文字脱尽市井尘嚣,满是湘西水土的温润乡土气,一字一句铺开沱江两岸、边城山野的朴素烟火,纯粹、安宁、澄澈。读沈从文的文字,没有喧嚣浮躁,只剩身心沉醉,那种酣畅淋漓的阅读之感,真可用大快朵颐来形容。

年少读书,是懵懂邂逅、随心欢喜;中年回望,是文字照心、岁月共情。郁达夫的孤冷感伤,沈从文的乡土诗意,一众名家经典,串联起朴素年代里最温柔的精神归途,也成了一生难忘的文学初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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